卷十五 王子侯表第三 上 2025年9月6日汉书评论39阅读模式 大哉,圣祖之建业也!后嗣承序,以广亲亲。至于孝武,以诸侯王畺土过制,或替差失轨,而子弟为匹夫,轻重不相准,于是制诏御史:“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,令各条上,朕且临定其号名。”自是支庶毕侯矣。《诗》云:“文王孙子,本支百世”,信矣哉!表略 点赞 登录收藏 上一篇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下一篇 卷十五 王子侯表第三 下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昵称 邮箱 Address 提交 取消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