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章 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。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 2026年10月4日老子道德经注评论4阅读模式 十九章 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。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 圣智,才之善也。仁义,人之善也。巧利,用之善也。而直云绝,文甚不足,不令之有所属,无以见其指。故曰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,故令人有所属,属之於素朴寡欲。 点赞 登录收藏 上一篇十八章 大道废,有仁义;下一篇 二十章 绝学无忧。唯之与阿,相去几何?善之与恶,相去若何?人之所畏,不可不畏。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昵称 邮箱 Address 提交 取消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